红楼知乎:物业可以私拆业主违建物吗?(红楼

有街坊向电视节目充分反映,他的新房子在家装操作过程中,被物管判定为违法家装(其原因是违停构建),在需经他生前容许

有街坊向电视节目充分反映,他的新房子在家装操作过程中,被物管判定为违法家装(其原因是违停构建),在需经他生前容许的情况下,物管私自对其部分家装展开了拆毁,据我所知一下物管的作法与否合法?

关于这个难题,老佛认为应该从物业管理公司违法家装情况、物管职权两个方面来看。

一:物业管理公司什么样犯罪行为归属于违法家装?

《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九条至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展开室内家装时的明令禁止情况和须严格遵守的家装明确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均不得在家装操作过程中心存侥幸的实行前述不被容许的家装改造犯罪行为。

除前述法律明确规定之外,物业管理公司还须要严格遵守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法律条文(临时管理工作法律条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约和《家装管理工作服务项目协定》当中对物业管理公司家装犯罪行为而展开的相关约定。只不过,违背《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管理工作配套措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违背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法律条文(临时管理工作法律条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约和《家装管理工作服务项目协定》归属于违约犯罪行为。这两种情况,统称为违法家装情况。

二:对物业管理公司家装展开市场监管的操作过程中,物管有什么样职能?

《物业管理管理工作条例》第五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和《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十七条的均对物管履行家装市场监管职能做出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老佛认为物管在家装市场监管操作过程中的职能主要归纳为四项,分别是:知会、辨认出、阻止和调查报告的职能。

知会:指的是物管应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手续家装相关手续操作过程中向物业管理公司知会其住宅家装的明令禁止犯罪行为和注意事项(通常而言,物管会向办理手续家装相关手续的物业管理公司发放《家装警语》,在《家装警语》中不予注明)。同时,家装人或家装企业在与物管签订《家装管理工作服务项目协定》中也会明确家装操作过程中明令禁止实行的犯罪行为。

辨认出:指的是物业管理公司在办理手续完家装相关手续以后,物管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家装犯罪行为展开巡视管理工作,及时辨认出与否存在违法家装情况。

阻止:指的是在巡视管理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果辨认出物业管理公司有违法家装的情况,应阻止。通常的作法是向物业管理公司送达《住宅家装违法犯罪行为自查通知书》,明确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限期自查。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家装犯罪行为已经涉及建筑物安全的难题,或是危害某种程度已经到了非常迫切的某种程度,随时危及其他物业管理公司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例如:拆毁梁柱、开挖墙体等),物管应不予坚决阻止。

调查报告:在物管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应向规划、城管等有关行政管理管理工作部门调查报告,由具有执法权的行政管理管理工作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的就是物管在家装市场监管操作过程中应不予严格遵守的四大职能。

回到本次街坊充分反映的难题上看,首先应判断这位物业管理公司与否实行了违法家装的犯罪行为,其次,应该判断该违法家装犯罪行为与否达到了必须实行拆毁的紧迫某种程度。如果拆毁犯罪行为不具备紧迫性,就归属于错误的理解了阻止义务的权限,超出了阻止的必要限度,物管的拆毁犯罪行为已经演变成为了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犯罪行为。

辩护律师建议:

物业管理公司与物管之间的亲密关系虽然简单且常见,但正是因为这种亲密关系的普遍性,一个人与自然幸福的物业管理公司与物管的亲密关系事关广大街坊的切身利益。而一个人与自然幸福的亲密关系须要物业管理公司和物管双方之间齐心协力构建。

为了达到前述幸福愿景,大话私服,辩护律师建议在物管在采取前述措施的操作过程中应对其实行可能侵害物业管理公司权益的犯罪行为时,大话SF,更多的思考其犯罪行为的必要性和科学合理性。就本次街坊提及的拆毁难题,物管可以邀请派出所或居委会、业委会等第三方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再采取科学合理措施为妥。

对于须要家装的物业管理公司而言应事先了解什么样犯罪行为归属于科学合理家装,什么样归属于明令禁止家装的犯罪行为,自觉严格遵守,在家装结构设计及施工操作过程中应不予避免。一旦发生了违法家装的情况也应按照物管的明确要求及时自查。

最后,辩护律师想说的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家装秩序的维护须要全体物业管理公司和物管的齐心协力。而对于物管而言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操作过程中也应科学合理履职,不越权,不侵权。共同齐心协力构建一个人与自然幸福的住宅小区环境。

相关法律条文:

《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第九条 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活动,明令禁止以下犯罪行为:

(一)需经原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或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提出结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市场主体和钢架内部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明确要求的房间或是阁楼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梁柱上旧有的木门尺寸,拆毁相连阁楼的砖、混凝土砖墙;

(四)损坏住宅旧有节能环保公共设施,降低节能环保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内部结构和使用安全的犯罪行为。

本配套措施所称建筑市场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内部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砖墙、相连接头和基础等。

本配套措施所称钢架内部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墙体的主要内部结构构件和其相连接头,包括梁柱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家装人从事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活动,需经核准,不得有以下犯罪行为:

(一)构建建筑物、构建物;

(二)改变写字楼外立面,在非钢架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建采暖管道和公共设施;

(四)拆建燃气管道和公共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犯罪行为,应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第(三)项犯罪行为,应经采暖管理工作基层单位核准;第(四)项犯罪行为应经燃气管理工作基层单位核准。

第七条 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超过结构设计标准或是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经原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或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提出结构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家装人经原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或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提出结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市场主体和钢架内部结构的,或是家装活动涉及本配套措施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家装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家装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家装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家装企业从事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活动,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明确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展开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家装人和装饰家装企业从事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管理工作基层单位应按照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管理工作服务项目协定实行管理工作,辨认出家装人或是装饰家装企业有本配套措施第九条犯罪行为的,或是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实行本配套措施第六条所列犯罪行为的,或是有违背本配套措施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犯罪行为的,应立即阻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是拒不改正的,应及时调查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家装人或是装饰家装企业违背写字楼室内结构设计家装管理工作服务项目协定的,追究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管理工作条例》

第五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管理工作区域内违背有关治安、环保、物业管理装饰家装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企业应阻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管理工作部门调查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管理工作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企业的调查报告后,应依法对违法犯罪行为不予阻止或是依法处理。

(文/冯宾,作者系北京盈科(长沙)辩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南师范大学经济法学士,长沙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事务所专业委员会、长沙市律协物业管理管理工作专业委员会委员。)